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中心 >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开启:手把手教操作,是不是很贴心?

* 作者 : 管理员 * 发表时间 : 2021-07-24 * 浏览 : 9587

浙经信技术〔2018〕152号




导 语


  2018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开始啦!有需要的小伙伴赶紧看过来,小编手把手教你怎么做!



8月20日前递交材料


企业要首先在浙江省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报送相关认定评价材料,网上办事大厅默认企业上传截止时间为8月20日

网上办事大厅网址

http://jscx.zjjxw.gov.cn/technique/login.htm


相关条件


申请认定企业须为2017年8月20日前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并满足《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有关要求。

评价企业为2017年底前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


操作指南


★ 2018年浙江省制造业和建筑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分别参照浙江省地方标准《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 2105—2018)和《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DB33/T 2104—2018 )(以下统称《评价规范》)执行;高技术服务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按《实施方案》执行。

 在当地经信部门的组织下,先在“网上办事大厅”在线报送相关认定评价材料,企业无须报送纸质材料。

 各地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核确认,并在8月30日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省经信委。

★ 省经信委网上初审的申请认定企业由所在地经信部门实行择优限额推荐,制造业推荐名额原则上按各市(指市本级)、县(市)及6个区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占全省比重确定(详见下表);建筑业和高技术服务业申请认定企业由各设区市择优限额推荐,其中杭绍金总数不多于4家,湖嘉台温总数不多于3家,其它总数不多于2家。


2018年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推荐名额表(制造业)


名额有关市本级及县(市、区)
≤6家杭州市、温州市、湖州市、嘉兴市、台州市本级;
萧山区、余杭区、乐清市、海宁市、桐乡市、柯桥区、诸暨市
≤4家绍兴市、金华市本级;
瑞安市、德清县、长兴县、嘉善县、上虞区、义乌市、温岭市、玉环县、富阳区、临安区、平湖市、海盐县、嵊州市、东阳市、永康市、临海市
≤2家衢州市、舟山市、丽水市本级;
其他县(市)


其他要求


★ 请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将申请认定和评价纸质文件各一份报送省经信委技装处并抄送省技创中心。属地如有建筑业企业参加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须同时将申请认定和评价纸质文件一份寄送至省建设厅节能与科技设计处。涉及企业技术中心更名和主体变更等特殊情形的企业请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并向当地经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当地经信部门审核后一并行文报省经信委统一办理。

《管理办法》《实施方案》《评价规范》可从省经信委网站下载(可点击阅读原文<span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max-width: 100%;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