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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缙云段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 作者 : 管理员 * 发表时间 : 2015-01-29 * 浏览 : 1982

发布日期:2015-01-29 来源: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缙云段指挥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缙云段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1]16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缙云段指挥部,资金来源为省补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点桩号为K139+490,终点位于缙云县东渡镇插花瑞村,接现有49省道,终点桩号为K146+330,路线全长约6.840km。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按2×12.25m,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沥青混凝土路面。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一级公路作为干线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级为B级。
  2.2 标段划分、主要工程内容及工期
  本次招标范围为1个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标段。即:
  第JA-1施工标段:路线全长约6.84km的交通安全设施,其主要工程内容为护栏、轮廓标、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突起路标、防眩板、道口标柱以及百米桩(牌)、公里碑(牌)等施工的实施、完成及其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等。
  施工计划工期为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2 承诺营运资金不应小于80万元人民币(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3.3 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有行贿犯罪行为认定: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准);
  3.4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或者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信用等级时,交通运输部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3.5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glxy.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2015年1月30日至2015年2月5日。
  4.3 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的下载地址为: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4.4 潜在投标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打印网站系统生成的随机验证码。
  4.5 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如下邮箱:15715706611@139.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5年2月12日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15年2月16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4.6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证》、用户名和密码,并交纳下载招标文件当月的交易席位费。交易单位登记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网上办事→交易单位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7 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2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公开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和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现场核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验证码粘贴于投标文件外包装,在递交标书时由交易中心平台进行验证。未贴验证码的或未通过验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缙云段指挥部
  地  址:浙江省缙云县五云镇迎晖路24号
  邮  编:321400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578-3016756
  传  真:0578-3016756
  招标代理: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建国北路586号4楼
  邮  编:310004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5715706611
  传  真:0571-81993789

330国道莲都至缙云段公路改建工程缙云段指挥部
2015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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