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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丽温、龙丽丽龙高速公路2015年路面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作者 : 管理员 * 发表时间 : 2015-02-03 * 浏览 : 1694

发布日期:2015-02-03 来源: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金丽温、龙丽丽龙高速公路2015年路面养护专项工程已由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立项,项目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监理设2个监理合同段,各监理合同段主要工程内容为:
  (1)金丽温监理合同段:主要内容为:金丽温高速公路2015年路面养护专项工程(含路面微表处、沥青热再生及金丽温高速公路2015年桥梁加固维修专项工程)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监理服务期为32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8个月(路面养护专项工程计划工期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桥梁维修加固计划工期为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缺陷责任期监理为24个月。
  (2)龙丽丽龙监理合同段:龙丽丽龙高速公路2015年路面养护专项工程(含路面微表处、沥青热再生及龙丽丽龙高速公路2015年桥梁加固维修专项工程)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监理服务期为32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8个月(路面养护专项工程计划工期为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桥梁维修加固计划工期为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缺陷责任期监理为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合同段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自2012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已通车高速公路路面养护专项工程,且施工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监理服务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本工程允许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对两个监理合同段同时进行投标,且允许中两个合同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2日至2015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至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清巷131号凤起商务大厦2701室)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合同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合同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
  4.2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施工监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11楼09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11楼
  邮  编:310020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571-87835182
  传  真:0571-87835182
  招标代理: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清巷131号凤起商务大厦2701室
  邮  编:310012
  电  话:0571-85393046
  传  真:0571-85390046
  联系人:杜工、杨工

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15年2月3日

监理招标公告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