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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申报

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和程序

* 作者 : 管理员 * 发表时间 : 2014-05-28 * 浏览 : 2727

2014年5月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将升级,升级后的办理流程和申报材料要求届时将作调整,请予以关注。

(一)相关条件

1.可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几种情况:

(1)中专毕业后,经考核已具备了任助理级职务的任职条件,并担任员级职务的时间达到了相应职务系列规定的年限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般满5年(小学教师满4年),可直接认定助理级任职资格。

(2)对于学用专业不对口,现任工作专业性不很强,认定任职资格时应增加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一年,而专业性强的,仍应作不具备规定学历对待。

(3)初级资格跨职务系列工作调动后,需转换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任职资格的,经试聘一年后考核合格的,也可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2.凡国家、省、市已统一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职务系列,不能开展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工作,应通过初定或考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合格证书;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附相应资格证书。

 4.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要鼓励他们通过正规的成人教育获得相应的学历。有的专业确有实际情况,经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实行“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办法,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注:具体受理时间请咨询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详见常见问题解答——区、县(市)职称管理电话](二)申报材料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一式1份。

2.《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一式1份。

3.相关附件材料:(以下材料须准备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含第二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班)人员须提供(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3)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注:只取得国内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如何认证详见学位网)。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获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注:获得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如何认证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

(6)《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

(7)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

(8)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9)从业资格证书。注: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如教师、法律、新闻等。

(10)驻留学国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

(11)身份证

(三)申报程序

1.本人如实填写《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个人或单位通过杭州市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评定系统(网址:http://hzzcpd.train.gov.cn)进行网上申报;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网上基本信息、《认定表》和相关附件材料。

2.单位人事部门完成审核后,进行网上信息上报操作;上报后打印《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并在《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件材料原件一起送相应主管部门。注:有主管部门的杭州市属单位按隶属关系分别报送相应的部、委、办、局或杭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集团公司;其他单位(含非国有单位)按隶属(或属地)原则报送相应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相关科室或中心。

3.主管部门核对网上信息,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材料完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相关附件材料原件(材料不完整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进行网上材料审核、公示、批准工作;发文公布取得资格人员名单;在《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待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证书信息后,制作证书。

4.主管部门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退还《认定表》。

5.用人单位及时将《认定表》归入人事档案。

注:受理时间由初定部门自行确定后对外公布。

(四)其它说明事项

1.认定条件中要求的学历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注明的学历层次为准。

2.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均从取得相应的学历以后开始计算。

3.目前已经实行以考代评的有:经济专业、会计专业、统计专业、审计专业、卫生计术、出版专业、翻译专业、图书资料、工艺美术、档案专业、药学专业、工程技术(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质量工程、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通信工程、医疗器械、建设工程、消防工程、专利管理)、工业设计。这些开始考试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能开展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工作。

4.对于学用专业不对口,现任工作专业性强的,如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等,仍应作不具备规定学历对待,不能通过认定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